我是否该要求校方予以赔偿?具体我该怎么做?我的学费是每年6800元,加上精神损失我应该要求校方赔偿多少?
更新时间:2006-03-02 17:18:18
问题描述:
2005年9月1日,我进入南山学院正式接受教育,而我高中时学的是俄语,我所在的这所大学没有俄语课。在这种情况我曾多次找过校方,而校方并没有给与明确的答复,只是让我留再学校。转眼间已经过去半年了。我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还影响了其他课程。这严重影响了我的学习和生活。即使校方现在再采取措施补救。也为时已晚。我的精神以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我的前途也毁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