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检查处理措施**
1. 对党员干部实施停职检查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逾期未能得出结论,应办理撤销或延期停职检查的手续,
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停职检查是由党的组织或纪检机关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采取的临时停止其职务的一种组织措施。
**组织处理影响**
1. 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党员干部,1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进一步使用。
2. 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党员干部,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晋升职级。
3. 受到降职处理的党员干部,2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进一步使用。
4. 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应执行影响期较长的规定。
5. 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的当年,不得评选各类先进。
**年度考核规定**
1. 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党员干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 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 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应根据对其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来确定。
4. 对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特长,安排适当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