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问题,本人有一套房屋装修,但是装修公司不同意,不属于竣工验收范围内,逾期费用不予追究
更新时间:2023-05-23 13:57:20
问题描述:
房屋装修问题,本人有一套房屋装修,在烟台倾城装饰有限公司进行全包工程并赠送家具家电,总价11.88万元。
合同上标明工程期限是120个工作日,于2022年7月28日开工,但是房子至今未验收。现在房屋基础装修已完成,装饰公司承诺赠送的家具家电至今未配送,与装饰公司沟通,回复是需先将尾款3000元缴齐后再配送家具家电。(按照合同是工程竣工后付尾款,再配送家具家电。)
本人想法是家具家电配齐,达到拎包入住标准后就缴齐3000元尾款,但是装修公司不同意,告知未逾期,没有产生逾期费用。(理由是集成灶和柜子已超出预算,但未向本人告知,已由该公司承担。基础装修完成即竣工完成,木作柜子在赠送里,不属于竣工验收范围内,2023年3月已完成合同上相关装修工作。)
装修期间由于水电后期改动及美缝产生的费用未包含在合同内,本人本着尽快完成此项工程的态度,主动承担以上两项工程共计3000元费用。
按照合同工程尾款是3560元,逾期费用是5940元(合同注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竣工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工程款总额的0.5 ‰元/日的
违约金(注:违约金总额上限不超总合同款的5%)。与装修公司数次沟通,如先配送齐全家具家电,逾期费用不予追究,再支付3000元工程费。但该公司不同意以上解决方案。
现本人诉求是,按照合同赔付工程逾期违约金,同时配齐所赠送的家具家电。
请律师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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