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应有权益。得到一个合理的赔偿。
更新时间:2006-02-20 09:29:18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网吧业主.我2003年租用湛江市麻章区湖光农科所商业街一间200平方房子经营网吧.这所房的性质是自带资建成,使用8年后交还农科所,我是向带资建房人租用。使用期6年半.现在还有3年半的使用期。今年湛江市和麻章区政府引资。商人投资。把整个农科所征用了。要求对我们采取拍卖。按照他们的规定给我们赔偿。可是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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