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咯
更新时间:2007-08-02 20:33:30
问题描述:
2005年7月8日起至2006年6月10日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但是期间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第1年只是签了协议,但是到2006年7月8日,公司并没有人喊我去签任何东西了,也就是说06年7月份到07年6月份我什么都没签
我想问一下1,签定劳动合同2年内是不是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了?我现在2年内的保险都没有交,公司是不是应该负点责任? 2。朋友也发生同样的事,他跟我说只要在离职起60天内就可以去仲裁投诉,是不是真的可以?是不是一天都不能超过? 3,公司第2年没有与我签定任何东西,这样算是什么呢?
我也是听同事说才知道的``从6月10日离职到现在已经50 天了。。这个时间方面是不是有点担心?
[[i] 本帖最后由 JIEJIE321 于 2007-8-1 05:35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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