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验收交付清房屋维修基金后,一直不给钥匙。从何时算起比较合理?
更新时间:2022-11-18 16:27:54
问题描述:
2022.4.1日开发商发函邮寄的形式通知业主收房,因疫情无法赶回现场收房,事前与物业及开发商沟通一致,6.4号与开发商物业委派的房修现场验收,发现厨卫间有十几处空鼓严重,当时下维修整改单并限期六月底维修整改完成。过程中我们一个星期一两次电话催促维修整改。但是开发商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房修一直拖到110月21号才勉强修好后通知我们验收。我们在验收交付清房屋维修基金后,要钥匙开门量尺寸装修,开发商告诉我们钥匙在物业,让我们找物业,物业强求我们缴清一年物业费(2022.4-2023.4).我们感觉物业的做法不合理。物业费我们要按从我们正式验收合格后2022.11.21-2023.11.21交起。当时物业非常强势,一直不给钥匙。请专业的法律老师为老百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请教法官,像我们这种情况物业费该怎么缴?从何时算起比较合理?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