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若公司决定用法律手段向责任人追偿损失,那么我身为办理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员,须对此事承担什么连带责任?十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6-01-10 09:39:53
问题描述:
我司是造价咨询公司,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结算的审计工作。我是公司资料员,所有重要审计报告都交我统一送办公室办理盖公章登记手续后才能对外发出审计报告。并且由我在公司《用章审批》的经办人一栏签字,由领导审批、盖章。目前一份审计报告出现错误(审计人员的工作差错),给公司带来一定经济损失。现在公司决定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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