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方面都违反了哪些先行法规?2、我能否要求医院方面补偿我相应的加班工资?3、我能否要求医院方面补交我上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2005-12-26 22:51:37
问题描述:
本人自从2000年12月21日在吴中第一人民医院救护站工作,至今医院方面从未帮我缴纳过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而且没有给我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我们每三天上一次班,每次工作24小时,相当于每年工作365天却没有任何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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