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昆明的最低工资水平1670想问一下这样的行为合法吗?如何追讨拖欠的工资呢?
更新时间:2022-06-30 11:12:03
问题描述:
您好 想和您咨询一下 我男朋友去公司上班 那边的老板说试用期按天算一天50块 如果是上满30天的话只有1500元 低于昆明的最低工资水平1670 由于个人愿意需要离职 同时也提前三天告知其需要离职 老板不同意发上班这几天的工资 我男朋友从8号上班一直到28号 一共21天 中间休息三天 共计18天 按照他的说法一天50元 18*50=900元 但是老板不支付工资 自称说不应该给工资的 自掏腰包转200块给我男朋友 想问一下这样的行为合法吗?如何追讨拖欠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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