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给周某某些经济补偿金?是否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
更新时间:2022-11-27 15:16:00
问题描述:
周某1999年4月5日到某用人单位工作,但是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也没有给周某办理社会保险手续。2007年7月5日用人单位和周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以前的待遇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但仍没有个给周某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2008年7月4日,用人单位通知周某劳动合同到期,第二天不要再来上班。请问:1. 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给周某某些经济补偿金?如果应当支付,应支付多少?2. 周某是否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3. 周某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纳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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