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新项目借款,是否我也共同承担?如果A起诉,是否对我们不利?我们应怎么做?请郑律师给些指教.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05-12-12 11:07:19
问题描述:
丈夫和我共同经营一家公司。 2004年我丈夫以个人的名义向某银行信贷员A 融资,A单独运作向三家企业以高息融入资金共计近200万元。我丈夫只与A以个人名义打借条,利息以现金方式每月直接交与A。 我丈夫将此融资款投入一新项目,由于投资数额较大,暂不盈利。项目正常运转尚需周转,故实在再无力支付每月高息。随即三家企业向A追要融资款,协商转让新项目股份,也被三家企业拒绝。 如果协商不通,A提起公诉,是否会危及到丈夫和我共同经营的公司以及共有财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