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我该怎么办?我是国家公务员.(干部)我违法了吗?我会受到何种处分?现在我应该承当什么责任?请指教.谢谢!
更新时间:2005-07-26 11:01:08
问题描述:
我一次出差福州,在火车上遇一女子.我们两一起到福州后同住一宾馆.我们发生了关系.但只此一次,不料她事隔一年后来找我,说生了个孩子是我的,要我付抚养费.我只好认了,(未作亲子监定)付给她25万元.并同她签订了协议.说明了钱的用途及今后我们再无关系了,可是现在她把钱用于赌博输光了,就继续向我要,我不给她.为了报复我,她到我单位找领导告我.要求单位处分我.同时威胁要到市纪检部门告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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