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他名下的另一家公司,我不同意,咨询一下我能主张哪些权益
更新时间:2022-04-01 14:30:21
问题描述:
所在的公司2015年8月到2016年11月期间共计16个月没给缴纳社保,公司当时情况是社保账户欠费,后续要求公司补缴,公司说后续统一补缴,可是到2022年也未补缴,公司从2016年12月才开始缴纳的社保,在2017年11月老板把公司转让给别人,把所有员工的
劳动关系转移到他名下的另一家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动
合同,公司缴纳的社保也是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由于公司常时间的拖欠工资,在2022年3月提出了离职,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以补缴得同之前公司的资料去提交补缴资料,实施起来比较困难,现有公司无法往前补缴,只能往后补缴,又以现在的基数于之前的基数不同,要有差额部分我自己缴纳,我不同意,公司又提出不补缴社保给予经济补偿,我想咨询一下我能主张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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