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如果我现在离职的话是否会因为这个公司内部规定的条款影响到我以后的诉讼,或者说公司会因为这个理由干脆全部不发我的提成部分?为了以后有可能的诉讼过程中对我有利,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05-11-17 21:45:44
问题描述:
我2005年1月受聘于我现在的一家台资公司,从事软件系统的销售工作,在销售的过程当中我签订到项目,由于现在对最终的奖金标准持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所以,搞得大家不愉快,我现在想辞职,然后再通过法律措施争取我该得的奖金,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有一条“業務人員主動向公司申請離職, 未發生之業務獎金於該員離職前後不予提前發放或離職後補發”,因为目前我连公司认定的奖金我还没有拿到(但是公司主管已经用mail的方式告诉我确定他们认定的奖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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