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否属于政府违约,我应答要其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5-10-27 21:00:34
问题描述:
2003年由于我家住长江大堤附近(大堤三十米内,是祖传留下的),但长江大堤改造和防洪需,三十米内需要拆迁),由于我家响应国家号召,2003年5月份拆迁,补助126元/米,另外有政府当时答应房子分在我地的向阳小区房价是518元/米,交付日期2004年底,当时也签定合同,到2004年底政府没有房子交给我,在当时候我家无奈的情况,和镇政府交涉,镇政府和我家有签定一份合同,约定给我家房子是向阳小区四幢1单元402室,但没约定交付日期,现在我已到结婚年龄,向政府要房子,可镇政府说要给1楼和顶楼(1楼和顶楼房价较低),我家不愿要这样的房子,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