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不算违约,是否得赔偿对方的损失
更新时间:2007-02-02 17:20:11
问题描述:
我是学医的,想与他人合作开个诊所,后经一朋友介绍,与他人合作,合作地点为在红果,第一次我与这个朋友去看过现场,与要合作的人一起去找门面,第二次再去查看现场及谈一些合作上的事,在这一次我与要合作的人一同把门面的事给定了下来,每人交了400元的定金作为门面的定金
后来由于其他原因,该投资风险太大,所以我就没有想再合作,我与合作人之间没有签定过任何的协议,我们的合作都只是有这方面的计划,并未实施过,现由于我的不再合作,要合伙的人把说我违约,要告我赔偿损失,请问我这算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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