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权再将收回的房屋进行市场评估吗?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呢?能判离吗?万一判不离婚法院会以什么理由判呢?我弟弟可以上诉吗?改判的希望大吗?如判离婚女方有可能上诉吗?改判的希望大吗?请律师能尽快答复,
更新时间:2005-10-17 17:34:24
问题描述:
我弟弟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至今未判,原因如下:我弟弟夫妻所住的房子为我弟弟单位集资建房分配调整来的,分房协议规定房子产权归单位,职工居住使用,公司拥有分配权、调整权。个人如辞职、调离单位交回房屋折旧退款。当时交了集资建房款5万元,分房时未享有任何福利分房政策,也未考虑任何配偶方条件。但是女方一直向法院提出将该房按市场价评估要按市场价多分得钱,为此我弟弟单位为了保护企业资产已将房子收回,我弟弟也已搬出,单位所出收房证明及决定已递交法院,但女方还是咬着不放并聘律师向法院提出多要钱的想法,法官也出面在经济上作出调解,前两天又开了第三次庭(三个法官审理的),没想到在法庭上经法官调解达成的钱数女方又不同意了,只坚持还是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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