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这些作法是否合法,我们又该如何保障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更新时间:2005-09-28 20:57:26
问题描述:
我在绵阳市邮政局参加工作已4个月,单位当初口头承诺试用期为三个月,现已满4个月了单位仍然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经打听得知单位上有很多和我一样的劳务工长期在单位上工作并未签订合同,有些达几年都没有签定,我们这些所谓的劳务工单位已没有给我们参加任何的社会保险,并且让职工揽储,遇到检查时还要我们谎称没有揽储的事情和没有参加保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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