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有活没活干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按当时谈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也没有劳动合同。不受理。请问我该怎么
更新时间:2021-09-28 20:18:45
问题描述:
本人夫妻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9月15日在家具厂上班,我是被别人介绍到厂里上班的,我们夫妻两个人一个月最低工资一万元,就是说有活没活干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干的活超过了就按计件工资发。现在老板不按这个标准发工资,拖欠本人8月1日至9月15日的工资九千多元不给,说是我没有给他干够一年时间,工资不按当时谈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按计件工资发。3月至7月份工资每个月15日以微信转账给形式发放完成,有微信转账记录、但没有说明是工资。厂里没有工装,工牌,考勤记录,我们干的活都是自己记的账单,到每月15日老板算帐发工资。厂子没有任何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也没有劳动
合同。现在老板不承认拖欠工资,工资按计件工资算我8月1日至9月15日没有,还要倒贴他七千多元。我到劳动大队问了,说他什么证件没有是个人欠薪,不受理。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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