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合理吗在竞业限制期内,视为放弃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仍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更新时间:2021-09-27 19:26:58
问题描述:
请问这个合理吗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应自离职之日起每间隔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期新的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材料一次(原件,加盖公章,以下称“从业证明”),每次应当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五日内提交,从业证明中应当载明乙方届时新的工作单位的有效联系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等信息已备甲方核实。乙方届时如并未在任何单位任职的,可以不提交从业证明,但应当就其并未在任何单位任职的情况向甲方出具书面承诺函,书面承诺函的提交间隔期及提交期限与从业证明相同。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从业证明或书面承诺函的内容存在不实之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已经收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乙方未向甲方提交从业证明或书面承诺函的,视为放弃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仍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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