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鼓励姐姐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去法院告那禽兽不如的人渣:一告他严重违约:拖欠房租,拒不履行合同,却又不主动终止合同,让姐姐可以把这个临街旺铺租给他人。二告他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侵害弱势群体利益,包括
更新时间:2005-09-26 11:47:18
问题描述:
我姐姐今年43岁,幼时因患小儿麻痹症,造成长短腿,持《残疾人证》。也由于腿脚不便,在成年时不能顶职或招工,自己学了两门手艺:修表和服装裁剪、缝纫。又是因为腿脚的问题,面相姣好的她错过了一段段好姻缘,在03年下半年,她40岁时才与一位户口农村的退伍青年结了婚。因为要自谋出路,姐姐于2001年在资兴市(属湖南省郴州地区)由县改市的时候,在市中心地段租了一个门面做缝纫手艺。由于恋爱、婚姻等问题,2002下半年起一直将房子外租他人。2004年2月租她房子的人与她签合同时,口头约定租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涨价。但在签书面合同时,只签了一年的合约,并写下了“甲方(我姐姐)不得私自涨价。”2004年12月,接物业公司的通知:自2005年起,临街旺铺的管理费上涨10%。此通知直接发放至铺面,由租她房子的人通知她去领取的。但当姐姐看过通知后对租房人说“明年房租要涨价了”,那人竟然说:当时签合同时说好了不能涨价。2005年1月,姐姐按照规定把一年的管理费上交至物业管理公司。2005年2月与那人的一年期书面合同已到期。那人如要续约应与姐姐另立合同的。由于合同到期日仍在春节假期中,姐姐等到春假结束才又亲自跑到铺面处与那人提续约及房租之事。但那人在事前既未通知我姐姐终止合同,又不及时答复姐姐建议处理方法。姐姐先行垫付了一年期的缴至物管处的钱,自己在家门口附近摆的档口要进货,所以连着两天跑去找那人缴月租,第二天去时叫上了我姐夫一起去。租姐姐铺面的那人见到姐姐后,对姐姐的问侯不理不睬,当姐姐不存在。姐姐心急了,因为春假后要大量进货,现在钱全交到物管处去了,原指着这个铺子的租金去进货的。所以姐姐不得以做了点让步,对他说先按04年2月的合同价交了钱,过一两个月再商量怎么个租法。但那人还是不拿钱,仍坐在椅子上玩牌。姐姐声音大了点,以期引起他的注意,马上他就与姐姐对骂起来,不停地说:“他妈的,你个跛子。”“他妈的,你找死。”身高1.75左右的他不知听到姐姐哪句话不顺耳,猛地从座位上弹起来,将腿有残疾,手无寸铁的姐姐推倒在地,并用脚狠狠地踢向姐姐。姐姐受痛不住,大声求救,这才把与姐姐一同去但当时在与熟人聊天的姐夫惊动过来。姐夫身高仅1.60米,由于家中5女1男,所以虽然是农村人,但基本不事农活,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与姐姐结婚后,有几次让他去调货,带着的钱,不是被人偷,就是被人抢,在他自忖没面子之余,也暗暗地起了要保护家庭财产的想法。当日如果收房租一事顺利的话,好歹也可以得到近3000元的钱,他就可以马上去郴州为姐姐的小铺子进货了,所以他带了刀在身上。看着那人对已被推倒在地的姐姐还在左踢右踹的,原本懦弱的姐夫气从胆边生,朝那人一把撞过去,并把裤中的刀掏了出来朝他捅了去。那人毕竟身彪体壮,被姐夫捅了后,他马上把刀从自己身上拔出来,欲朝着姐夫捅去。姐夫一阵狂跑,那人虽然受了伤,仍在姐夫身后追了50多60几米,看姐夫越跑越远,他才转回头来。回头看见被打倒在地的姐姐仍不能自己起身,还躺在地上,他的那一口怒气转向我姐姐出,对着我姐姐猛捅了几下。我可怜的姐姐……这时,终于有认识姐姐的路人帮姐姐报了警。好在姐姐在生了孩子后身体长胖了点,没戳中要害,去医院缝了针后又休养了两个月,总算保住了条命。那人被送去医院后也住了段时间的医院,现在又活蹦乱跳的,要找那天逃走的姐夫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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