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先以强奸罪在公安局立案,尽管强奸罪很难成立,我想以“性侵害”控告他,我不是学法律的,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默认吃亏的话,只会让这种人更加嚣张,请问告其“性侵害”这样可行吗?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更新时间:2005-09-29 18:33:04
问题描述:
我与男友高中时相恋,大学毕业后我在异地工作,但感情还好,他允诺明年结婚,而且在今年五一期间拜望了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同意了, 我便和他发生了关系,但他却是欺瞒了我和我父母他家人的反对,当我为了他放弃一切从异地回来时,他却陡然变脸说因他父母的极力反对只能和我分手,他现在言语很是蛮横,其父也是相当决绝,我和我的家人因此受到极大的伤害,面对这种背信弃义始乱终弃的人我不知何去何从,我的工作我的生活全被打乱了,我是在他允诺结婚,而且以为双方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和他发生的关系,而这一切却是谎言,我懊恼自己的轻信,但这种人必须受到惩罚。 因对方允诺结婚,当初我们发生关系时是自愿的,但这一切是在他欺瞒的情况下,违背了我的真实意愿,,如果道德与良知能束缚这种人,我也不会想付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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