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在一些人员签;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就把人给裁了,这算是违反劳动合同吗?3、公司的这种裁员方式和补助是否正确?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吗?2、三个月不发工资公司有责任吗?也许工资是
更新时间:2005-09-09 09:33:23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我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最近公司的经济情况不景气,由于这种情况,公司现在正在裁减人员,裁减的对象是:年龄已过退休的、工作不是很繁忙的、能力不是很好的。人员裁减后会把所欠的工资全部领走,另还加三个月的补助每月30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已经有三个多月没发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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