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当时买的是商品房,该公司并提供了房屋预售证给我看,现在又说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性质,请问本人该不该补交差价?谢谢!
更新时间:2005-08-30 10:52:54
问题描述:
本人于02年购买了圣地公司属下的**栋),并签定了销售合同,及在白云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中规定该公司于2007年6月6日之前免费办理好由广州市国土局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证》,但现在该公司说我所购房屋的土地权属性质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性质,要补交500元一平方的土地出让金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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