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回那2%房款的赔偿?该开发公司以划拨土地开发商品房,并且当时没有商品房预售证,而且没有补足划拨土地改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合法,我们能否申请房地产开发商补足土地出让金?我们可以起诉武汉市住宅
更新时间:2005-06-15 22:53:00
问题描述:
我家老母亲于1999 年一次趸交购得一套2室1厅的商品房,但直到2005年五月才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其中艰辛就不必说了,证上写着:私有房产住宅,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这下我就不明白了,商品房可以划拨吗?以后还要交出让金吗?出让金是由谁出呢?我在网上查到,卖房的住宅开发公司把项目给了另一个实业公司来作,可此实业公司的预售证却是2004年底才办理的,另外由于武汉市住宅开发公司2000年-2004年底不能及时办理房产证,他们赔偿绝大部分住户2%房款作为赔偿,当时由于我出差在外地,不知此事,去年年底无意得知此事,找房地产公司,他们当时答应,后来拖延至昨日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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