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都是为成年人,其借取或者交易是否有效?2、以威胁、利诱等方式要钱是否触犯法律?3、作为监护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4、我向其家长索会钱并让其赔礼道歉是否妥当?5、如果不还钱我是否可以起诉?
更新时间:2005-08-30 12:22:45
问题描述:
经过:2005年8月中旬,我的猜测得到了证实.我儿子经常从我钱包里往外拿钱,前后累计达2000多元.经我向孩子询问以及多方面查证,这些钱分别被比他大的孩子要去或者借去(我孩子9岁,向他要钱或借钱的孩子最小的上初一,最大的上高一).其中一个分三次向我孩子要去750元;一个以修电脑和出去旅游为名向我孩子借去1100元;一个以同学为名要去200元,后说是卖给我孩子游戏帐号,再一次向我孩子以他同学的名义向我孩子借700元被我当场抓住。事情发生后其中两个我通知其父母,一个还没有找到,需要开学后向学校去找。但时间过去一个多星期,对方孩子的父母均无任何表示,为此我很气愤,想如果不还钱并赔礼道歉的话,我想报警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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