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用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物为第三方作担保,同被告人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但被告并没有按《抵押借款
更新时间:2021-07-21 19:45:50
问题描述:
原告用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物为第三方作担保,同被告人签订的《抵押
借款合同》,将此不动产权证交了给被告,并与被告办理了抵押登记,但被告并没有按《抵押借款
合同》向第三方支付借款,却扣压原告的房屋所有权证不愿归还,同时拒绝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压登记,多次沟通无果,对原告造成生活上的诸多不便(户口迁移,孩子上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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