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合法吗?能拿到工资吗?而且该奶茶店有招收未成年童工的行为,是否可以进行举报?
更新时间:2021-07-21 01:27:56
问题描述: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
我在一家奶茶店打暑假工,试用期三天,我已经干了二十天了。
入职后签订了一份
合同,约定时间是七月一号入职,八月二十号离职。但是因为下个月我有急事,只能干一个月,和老板商量后定下这个月干满。但是从七月二十号开始,老板说没背到配料表,让我上通班(每天早上九点到晚上十一点班)每天十四个半小时。
在此之前,每天的上班时间平均下来,一天也有十多个小时,请问这合法吗?如果我现在离职的话,能拿到工资吗?
而且该奶茶店有招收未成年童工的行为,我是否可以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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