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如何做才能通过法律途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求退铺等?问题二:如果第一步行不通,如何做可以迫使对方同意重签合同,去除霸王条款,双方明细权益与义务?
更新时间:2005-08-07 10:24:05
问题描述:
在**商贸城租赁近16平方铺位,并签订合同。商贸城未按期试营业与正式营业,原因是开张率过低。全层商铺约一百多家,但已经签订全同的商铺仅四十家左右,而开张经营的不足十五家。而且所谓正式营业后,不开中央空调,不开电梯,整个商城24小时仅两名保安轮班,无任何安全保障,至今已经发生失窃多起。商城管理极不规范。许多商铺对其现状极其不满,认为商城现状根本不具备正常营业的保障条件,与商城管理方多次协商无效。因合同书条款为格式化霸王条款,对商城方的义务约束过于模糊,对我们租赁方的合法权益很不利,得不到任何保障,找过不少律师见面咨询过,都被答复没有把握。为此我们非常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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