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如何才能拿到我的货款和权益保证金?在法律上我是不是在有利的位置?如果我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该怎么办?谢谢!
更新时间:2005-04-07 22:41:1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2004年8月份与
北京****盟
合同,在
青岛开了一家专卖店,经营他们公司的饰品,但是由于经营的原因,仅经营了2个月就关掉了。按照当时他们的宣传,以及去北京培训时所讲,如果经营不善他们将退货还款,以及权益保证金。(货款约12000元,权益保证金6000元),在去年11月份的时候,我跟公司电话联系多次,他们同意将剩余货物退回,并说会全额退回,可是货给发回去后,他们却一直不办理手续,不给我发货物清点后的清单,一直拖到现在,却说货款只能退65%。说我违约,权益保证金不退还。并且要求我签一份同意以上条件的解约协议后才给我发货物清点清单。(清单上有准确的货款金额)我多次与他们公司电话协商,却没有结果。我想请教律师,他们这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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