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理由不详,当时有说按劳动法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请问这个赔偿按劳动法规定是合理的吗?
更新时间:2022-12-12 23:21:11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间民办学校当招生办文员,2019年4月入职可当时还没拿到毕业证所以2019年7月才签订了劳动
合同,一年后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目前合同到期是2023年7月,今年学校想要精简人员,本人2021年7月6日被通知辞退,说工资发到2021年8月6日,辞退理由不详,无具体说明,当时有说按劳动法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后面拿到解除动合同通知书,上面写到赔n+1,即2.5个月,本人没有签字同意,请问这个赔偿按劳动法规定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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