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帮助。谢谢!
更新时间:2005-07-25 10:49:31
问题描述:
2004年我们公司(烟台**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销售公司签订合同,我们公司一次性付款25万元,取得**酒在山东省的代理权,甘肃**酒业分两次将货物发送给我们公司。甘肃**在山东省有两名业务人员,王*为业务经理,马*为业务员。2005年4月份,甘肃**发给我们公司的140箱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我们公司遂将这140箱货通过物流发回给甘肃**。甘肃**的马*在业务经理王*的同意下将货物提走回公司换货,但是马*将换好的货物并未给我们公司返回,而是自己去销售。现在三个月过去了,我们公司既未收到货物,也没有受收到货款。我们往甘肃**打电话,经理不接电话,打电话给马*,马*以他将辞职不干威胁,给王*她以因工伤在家休息为名也不予处理。现在我们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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