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还是说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欠款但公司对欠款数额有异议的,算
更新时间:2021-06-08 08:07:35
问题描述:
公司申请注销时经依法清算,在公司法解释二中第十一条,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
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这里所说的“已知债权人”如何定义,是经法院判决后的给付债权人,还是说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欠款但公司对欠款数额有异议的,对方尚未诉讼的算不算债权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