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与厂方的关系分明是事实劳动关系,是吗?这样的情况,我与厂方是否也算是签定了口头劳动合同?并且也算默认约定了工作岗位而不能随意单方改变劳动岗位?
更新时间:2005-07-03 17:24:28
问题描述:
我是没有与厂方签劳动合同的,也没有约定什么协议,只是在厂做了七年要持证上岗的特种工(电工岗位),这样情况下,厂方是否有合法权随时随意的调动我的工作岗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厂方是不是也有过错?我现在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或方式来补救我因没有签劳动合同而给我带来的一种被动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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