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这里也没说明合
更新时间:2005-07-02 22:57:47
问题描述:
我父亲连续在一单位工作15年,此单位合同是一年一签,且是一式一份只有单位有。现在单位违反劳动法擅自解除了合同,单位只承认一年合同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支付一个月补偿金合法吗?那么我父亲以前的年限就不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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