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公摊面积为30%多太高想退房,且他们并未事先明确告知,但他们说要收违约金。我该怎么办?请指教!谢谢!
更新时间:2005-06-07 18:30:55
问题描述:
购置商品房,合同由售房人员一人填写(他说是标准合同)要求代理人签字盖手印后要求付首期款后,合同至今未给本人,且当时未详细告知公摊面积的名细。后通过多次询问得知公摊不合理,但售楼人员说是房地产局认可的我们都无法改变,我认为公摊面积为30%多太高想退房,但他们说要收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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