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司认为我违约,要我支付违约金。并不结算本月工资和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社会保险转移单。我需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05-05-21 14:55:35
问题描述:
我于2005.04.20书面提出辞职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的内容有:第八条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1)在试用期内的(2)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乙方以书面并提前三十日辞职的,乙方应依照《国务院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赔偿甲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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