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4月29日跟对方签了借据,内容是我借给对方6000元人民币,我该怎么起诉?
更新时间:2022-12-28 19:57:02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2018年4月29日跟对方签了借据,内容是我借给对方6000元人民币,实则4月30日我用手机转帐给对方8000元,但没备注转帐用途,额外还有1000是属于对方找我买手机欠的尾款,这1000没有凭据了,中途对方同样用微信转帐还了我4000元,现在对方不承认欠我款,我该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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