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院的判决已经下来,债务由父亲一人承担,医药费父母亲共承担一万四,但是我父亲在姑姑的怂恿下继续起诉,说要债务也要共同承担,现在应该怎么办呢?还有怎样才算共同债务?那个欠条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协议,仅一
更新时间:2005-05-06 15:12:43
问题描述:
事情比较复杂我就简单跟您说一下吧。现在我家里有个官司,我的父亲和我姑姑一起串通好了,但原告是我姑姑,被告是我父亲,母亲,说是要偿还债务,第一,我奶奶生前的医药费,大概七万(我爷爷健在,每月退休金近两千),因为我姑姑家比较富裕,治病时完全以她们的标准,而我们家根本无力承担(已拿出近一万元),第二,我父亲突然拿出一张欠条(三万五),债主是我姑姑,实上母亲并不知道借款的事情,但是他们一口咬定说母亲知道,他们应该是蓄意为这次官司捏造的(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举证,怎样做才有利呢)还有我能否证明经营得收入亏损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我现已经上大学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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