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您以下问题:1、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2、对金融行业法律是否要求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或监控等安全措施?例如对储蓄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控录象或是其它监督等?3、邮
更新时间:2005-04-28 14:35:3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要咨询的情况如下: 我朋友是一名邮局储蓄人员,前几天在给顾客办理完1.4万元的存款业务后,又误将顾客所存的1.4万元现金递还给顾客(因一时疏忽以为顾客是取款),顾客没有提出异议就将钱拿走。 事后我朋友找这位顾客想索要回这笔款,但这位当时存款的顾客却不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情,而邮政储蓄大厅又没有监控设备,所以也没有证据证明确实是顾客拿走了这笔钱。 我想请教律师以下问题: 1、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 2、对金融行业法律是否要求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或监控等安全措施?例如对储蓄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控录象或是其它监督等? 3、邮政储蓄单位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过错?如果是那么应该承担多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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