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将房产给另一个买受人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这种情况下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有效吗?执行异议会被法院认
更新时间:2021-02-28 22:01:58
问题描述:
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将房产给另一买受人做不动产
预告登记是否有效?
请问,我起诉某房地产公司后,2020年11月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向我交付房屋。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没有交付。2021年1月5日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2月23日我询问
法院执行庭情况时,法院人员电话里告诉我有案外人提出了执行异议,说该房被一房二卖了,而且另一个买受人已经办理了不动产预告登记。我去不动产查询得知,另一个买受人的不动产预告登记是在2021年2月9日办理的。想问一下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将房产给另一个买受人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是否有效?在网上查到,不动产权属是以登记为准的。我不懂法律,用常人的思维看,房产开发公司的行为明显是在对抗执行!这种情况下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有效吗?执行异议会被法院认可吗?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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