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决定不与本人续签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双倍赔偿?是否也应当由公司为我缴纳?
更新时间:2021-02-28 21:01:36
问题描述:
本人与公司已订立了两次劳动
合同,公司现在决定不与本人续签合同,我在公司时长2年7个月。由于我尚在哺乳期,签署了劳动合同顺延协议,顺延至孩子满一周岁,请问这种情况公司要如何补偿我?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双倍赔偿?另外生育津贴、13薪是否应该计算到平均工资中?由于我的合同顺延至四月12日,4月份的社保是否也应当由公司为我缴纳?请律师为我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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