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请问:我为了得到刑事自诉的证据,伤情鉴定结论,我民事诉讼到法院诉请做因果关系伤情鉴定,法院受理已有三个月,就是不给开委托书,请问律师,法官的此种行为是否合理,具备什麽条件我可以行政诉讼嘉峪关法院。敬
更新时间:2005-04-14 21: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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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给予我帮助解答。我自费在兰州中院司法鉴定中心,通过律师委托做伤情鉴定,得到鉴定结论书,鉴定要求写着:伤情鉴定,可结论却是:被鉴定人受伤后“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成立,是受凶手干预的,请问:我可以对该鉴定中心提起刑事诉讼吗?该行为侵犯了我的拿项权利?违反了哪项法律法规?我可以要求鉴定中心什麽赔偿?敬请律师在百忙中给予解答,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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