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律师的热心解答!非常感谢!她要求分割房产时,将首付款部分按产权50%比例分配,就是给她6万元她放弃产权。她的要求是不是不合理?从法律上来说有法律依据吗?是不是应该按我们付款的比例给于她经济补
更新时间:2005-04-12 10:53:10
问题描述:
今年年初我和女朋友合买了一套房子,房款共计27.5万元.首付11.5万元,其余的16万元以我的名义贷款付款.首付的部分她出了3.5万元左右,其余的钱(包括税款,手续费等)是我出的.当时我们准备结婚的(结婚证还没领),我也很爱她.就在房产证上写了她的名字为产权共有人,共有产权50%.现在由于某写原因,我们分手了(她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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