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份又以手机打字提出辞职,是不是应该立即发放?而且在职期间也没有签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21-02-05 14:29:35
问题描述:
在酒店上班,19年9月份到21年2月份离职,已经在十月份的时候就写了书面离职申请,十二月份又在手机上面发了离职申请,现在21年二月初正式离职,原因是忍受不了酒店老板和经理工资随意发放,没有基本的工资业绩提成规定,每个月都在扣除员工工资,老板在酒店兼职的电工,他和经理两人在20年初合伙把自己的底薪翻倍提升,员工的工资老是每月的扣除,不断的变动,而且也没有提前告知,后期自己发现工资不对,就要求要工资条,经理只有一句话,老板说怎么发就怎么发,他们一直拿着高薪,我们永远每月都在扣除,于是我20年十月份提出书面辞职,十二月份又以手机打字提出辞职,现在二月初已经不做了,工资是不是应该立即发放?我现在就是要求让她们把我工资在我还在的情况下给我算好,不然在我已经走的情况下他们肯定会随意扣我工资,现在一直都不肯算,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而且在职期间也没有签劳动
合同,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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