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和商场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交付了4万多元的押金,承诺撤柜后三个月退还押金。请问这些能否作为证据成
更新时间:2021-02-01 17:47:1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有点
合同上的纠纷想向您咨询一下。19年和商场签订了商铺
租赁合同交付了4万多元的押金,由于20年初的疫情无力继续经营,合同写的是不退押金,我们和商场楼层主管沟通后,提前三个月提交撤柜申请于6月底撤柜,承诺撤柜后三个月退还押金。11月份商场主管说根据财务管理要求,退款要先把押金条交付给商场,并先写收到退款的收据后才能退款,现在程序走完说不给退款。保留有微信对话和让写收到退款收据时的录像,请问这些能否作为
证据成为合同的补充协议要回押金吗?希望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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