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另一个场地搬过来时找了一个合伙人出的钱搬过来的,考虑到搬机器他出钱了就同意晚间承租人使用要这一年。
更新时间:2021-01-17 22:10:43
问题描述:
我有一台全自动洗车机,从另一个场地搬过来时找了一个合伙人出的钱搬过来的,搬来后是一起使用,中途他把洗车机晚间使用权租出去了没经过我同意,我把他赶走了,考虑到搬机器他出钱了就同意晚间承租人使用要这一年。因为机器跟厂家那边是分成的,使用每一辆车要给厂家分成1.2元,但是晚上洗车的那个不肯出那份钱,说是跟我那合伙人签的
合同上没有写要交这个钱。请问我现在可以不承认他们签的合同把他赶走么?场地和机器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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