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虽然自批准只上了11天班,但却是在得到主管的许可下才离开工厂,根本不属于自却离职,属违约吗?另外,工厂随意罚款,却不通知员工,这样合理吗?希望尽快能得到回复,谢。Tel:815953
更新时间:2005-03-17 20:23:44
问题描述:
我外甥在科技园一家公司上班(担任品检员,属于比较精细的工作),于3月初提出辞职申请。因为考虑到提出辞职后肯定没有以前的那样工作热情,就同主管协商:因担心给公司造成损失,看能否提前到期)。3月14日,他主管通知他不用上班了,16日去领取工资。 于是昨天(16日),他前往公司,却被告知被扣除违约金 500元,其它工资作为罚款已全部扣除,一分钱的工资都没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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