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上诉2翻供的点在哪里3有收据就能证明承揽关系吗?4高三的行为如何能证明他也有责任5如果胡一上
更新时间:2020-12-31 18:37:07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
胡一装修门店,雇赵二干活,赵二看自己一个人干不了,给高三打电话,高三来看活,赵二问高三:砸墙这活能干吗?高三说能干,一共给我2400元,你就不用管了。
第二天高三找了一伙人来干活,干了一阵胡一说人少,让加人,赵二不同意说人多容易出事,胡二说出事我负责再加个人,高三又雇了贾某,贾某在干活中把墙体砸出裂隙,看到危险让其他人闪开,自己站到架子上继续砸墙,没有安全措施,从架子上掉落受伤了。
贾某把胡一和赵二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胡一和赵二承担70%责任
案件中我是赵二
1工具由赵二出
2胡一有给赵二的支付收据 为证明两人是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
2高三不承认包活,说都是赵二雇的他们干活,赵二付给高三钱时没有收据,高三看出事情了,收钱时拿走只拿走了部分钱就跑了,拿走的钱与他找来的六个人收的钱一致。出庭中说赵二以150元一天雇佣的我
请问:1是否需要上诉
2翻供的点在哪里
3有收据就能证明承揽关系吗?并无
合同。
4高三的行为如何能证明他也有责任
5如果胡一上诉,把责任都推给赵二,那赵二是否承担百分百责任
6赵二在本案中承担占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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