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提出重新鉴定,被告都不同意调解)原告提起诉讼,为什么责任还要承担多半,是否有必要上诉
更新时间:2020-12-21 10:05:51
问题描述:
您好蒲律师,我有个已叛案子想咨询一下,我是原告方家属,现在做个体,与隔壁邻居(被告方家属)因商品摆放位置问题多次沟通无果后面发生争执,被告(老人,性别男,年龄63岁)动手打了原告(老人,性别女,年龄73岁)造成锁骨骨折严重动了手术,第一次鉴定结果邻居(被告方)不采纳,他们提出重新鉴定,随机抽取鉴定中心后再次鉴定结果和第一次鉴定结果几本一致,第一次开庭被告方申请第二次鉴定中心当时鉴定法医出庭做医学解释证明,法医也给出了锁骨受伤是新伤,根据骨折的影像是对向冲击所致(因为被告之前说原告的伤是碰瓷,被告家提供的视频里有被告挥拳一瞬间碰向老人家锁骨的动作,有原告方孩子从原告背后拉原告肩膀的动作,有受伤后原告从被告背后推被告的一个动作)场地是在双方的公共区域,原告是受害方,所有医疗费用均是原告垫付,(几次调解,被告都不同意调解)原告提起诉讼,法院一审休庭,二审结束后合议,最后大部分采纳了被告方的不合事实的辩诉,被告承担40%的责任(并且重新鉴定的费用一并纳入分摊,当时法庭上原告是不同意承担这笔费用的),现在原告认为判决不合理,造事方是被告,致原告受伤也是被告,也就是说原告是受害者,为什么责任还要承担多半,原告不服,准备上诉,但听说这种民事纠纷案上诉一般都会维持原判,可是明明不合理,法律的公平何在?老百姓上哪里去伸张正义(听说被告方官场方面有熟人)想请蒲律师指点,是否有必要上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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